各位离退休教职工:
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,退休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,未认证的将停发养老保险待遇。现就开展2026年度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证对象
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且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老师。
二、认证时间
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,资格认证系统目前采用循环认证,间隔一年内认证一次即可(如2026年3月1日进行认证,2027年2月28日以前再次进行认证即可)。
三、认证方式
退休人员可通过“江苏智慧人社”小程序或APP进行自主认证,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1.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/微信搜索“江苏智慧人社”进入小程序,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。

“江苏智慧人社”小程序

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
2.点击首页主题服务中 “老年人专区”,进入“待遇资格认证”模块,或搜索栏输入“待遇资格认证”进入,具体操作可参考以下步骤:
(1)微信、支付宝搜索“江苏智慧人社-小程序”

(2)首页主题服务中 “老年人专区”,进入“待遇资格认证”模块,或搜索栏输入“待遇资格认证”进入。


(3)选择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”,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(注意身份证尾号为“X”需大写)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提交”。


(4)完成安全验证,拖动蓝色滑块填补图片空缺或输入图形上的数字验证码,点击“确定”。


(5)按照屏幕提示确认身份信息,进行人脸识别。


(6)显示“认证成功”即完成认证,系统将提示下一次认证截止时间。

如果您不会使用该功能,也可以请亲友协助完成相关操作。注意:资格认证超期人员将暂停个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!
如有疑问,可及时联系我们。联系人员:人力资源处潘老师,0510-85913510。离退休工作处各片区办公室将协助您完成认证。
人力资源处
离退休工作处
2026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