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单位)分工会、各相关部门:
根据《江南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实施办法》(江大校办(2016)2号)(附件1),现将申请2018年度医疗互助金补助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实施办法规定,教职工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,个人自理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,方可申请补助。
二、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必须填写《江南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并将2018年度各正规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,和社保局承担部分住院费用的凭证原件附于表后。
在职教职工经本人所在学院(单位)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盖章,送交校工会办公室,由校工会统一报至校医院初核。
退休教职工填好《申请表》后,将表格和有关票据直接交至离退休工作处相应片区办公室,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报至校医院初核。
特别提醒:务必将本人患病的类别填写清楚,填写的医疗费金额要与票据累计金额相符;个人的姓名、工号要与本人工资卡完全一致。
三、校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,请及时通知有关教职工办理申请手续。受理截止日期:2018年4月1日。
联系电话:
校工会:85913629;
离退休工作处:青山湾片区:85864153
龙山片区:85703337
曹张片区:85012852
蠡湖片区:85506251
社桥服务点:83195145
附件:江南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申请表
校医疗互助金工作小组
2019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