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动态

 地址: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南区活动中心

蠡湖办公室:0510-85506251
办    公   室:0510-85864171
青山办公室:0510-85864153
龙山办公室:0510-85703337
曹张办公室:0510-85012852
社桥办公室:0510-83195145...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工作动态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调整在职、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及新教工住房补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年01月05日   来源:      【打印】

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
根据《关于调整市级机关租金补贴和逐月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》(锡建房管[2017]5号)《关于规范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、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范围的通知》(锡人社发[2016]92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校2018年第1次校务会议决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自2018年1月1日起,在职职工、离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发放比例均上调至20%,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比例上调至24%。

自2018年1月1日起,新职工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等的缴存基数构成为:在职职工所发工资中的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教护龄津贴、外挂工资、省职岗津贴、基础津贴、各项补贴、提租补贴、教职工个人对应的校内工作津贴标准的100%、绩效津贴减少额度及绩效津贴减少额度2等11项之和加上950元,再加上考核津贴平均数3084元。离退休人员的缴交基数构成为:离退休费、教护龄津贴、外挂工资、离退休生活补贴、工改保留、交通补贴和基本养老金增加。

调整后的提租补贴从2018年1月起在个人工资中发放,新职工房贴从2018年1月起按调整后的标准缴纳。

新增在职人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按起薪月份据实补缴,2018年以前的按老标准缴纳,2018年以后的按新标准缴纳。

人事处 离退休处 财务处

2018年1月5日

常用链接: 无锡市政府网 |  江苏省老干部局网 |  无锡市委老干部局网 |  江南大学 |  关爱网 | 
健康顾问:苏州健康网 |  39健康网 | 
友情链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