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单位):
根据《江南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的规定,现将今年申请医疗互助金补助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新的《实施办法》,教职工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,自理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,才可以申请补助。
二、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必须填写《江南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申请表可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《关于教职工申请医疗互助金补助的通知》的附件中下载,也可在“江大主页”——“管理机构”——“工会”——“文件下载”中下载,或者可直接到校工会领取《申请表》。填写申请表后要把有关票据原件附于表后,经本人所在学院(单位)分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交校工会办公室或校医院。退休教工填好《申请表》后,要经离退休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工会办公室或校医院。
特别提醒:务必将本人患病的类别填写清楚,填写的医疗费金额要与票据累计金额相符;个人的姓名、工号要与本人工资卡完全一致。
三、校工会和校医院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,受理截止时间:2014年4月10日。
联系电话:校工会:85913629;
校医院:85917993
离退休工作处:85864171
请各学院(单位)及时通知有关教职工办理申请手续。
校医疗互助金管理小组
2014年3月10日